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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城乡居民 住院报销规定

医疗

机构

起付线(元/人次)

报销比例

封顶线

 

范围内医药费

特殊检查费

特殊病血费

国产材料费

特殊病营养药品费

进口

材料费

范围外

医药费

乡镇定点

卫生院

100

100%

90%

80%

70%

自付

(省医保目录外药品费)

每人每年30万元

县级定点医院

400

100%

县外定点医院

3000

70%

自付

(各种检查费)

县外非定点医院

50%


注:1、实行分级诊疗转诊制度,未办理技术转诊、自行到县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降低10%(急诊急救住院除外)。2、属于住院(或门诊)单病种的按定额标准报销(具体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