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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神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神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2023年底衔接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将乡村振兴局等单位20个项目共计2424.9万元资金予以收缴,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现将下达文件予以长期公告,欢迎监督。

公告单位:神木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912-8332646

通讯地址:神木市水利大楼708室

附件:调整使用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文件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