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请求新增贫困村公路安保设施计划的报告》(神交发〔2017〕31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关于下达神木市2017年精准扶贫巩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神发改发〔2017〕41号)中安排资金200万元下达你局,项目资金用于贫困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
接文后,请按照《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通过部门直接报账,不得拨付镇(办)或村财账号。同时,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专此通知
神木市扶贫办 神木市财政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