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乡村振兴 / 衔接资金项目 / 正文
神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神木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7年部分县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神扶办发〔2017〕19号
来源:神木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7-09-25 10:29

马镇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调整使用2017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预备资金的报告》(马政字〔2017〕51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意见,将《关于下达2017年县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神扶办发〔2017〕28号)下达马镇镇龙泉村等维修道路及排洪实施、新修阮家洼组村级活动室项目资金70万元中的道路及排洪实施项目资金30万元调整到马镇镇刘杨家沟村上刘家小组实施水泥硬化通村公路0.8公里。

调整后的项目根据《神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审核确定后,即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预付30%-70%的项目资金,竣工验收后及时结算报账,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专此通知

神木市扶贫办 神木市财政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