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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神木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意见》的通知

神脱贫发〔2020〕12号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神木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意见》已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8日

 

 

神木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工作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脱贫质量,不断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预防返贫,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发展,确保“村村过硬、户户过硬、人人过硬”,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目标标准,坚持持续攻坚与巩固成果“两手抓两手硬”,始终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提信心、以建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基层组织建设促提升、以动态监测强预警,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和动力电,自然村(组)硬化路通畅率达80%以上,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具体任务

(一)突出产业就业扶贫,稳定增加收入

1.持续推进产业扶贫。着力解决扶贫产业规模小、贫困户稳定增收项目少、风险保障不足等问题,健全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机制,全面落实产业扶贫“三补一奖”政策,鼓励产业扶贫户发展区域性短平快“小众产业”;创新经营主体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奖补政策,强化贫困户产业跟进能力;深化贫困村“三变”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力争到2020年底,消灭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空壳村;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发挥带贫益贫作用;健全产业扶贫技术服务与培训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神木市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农业科技助力产业扶贫110技术服务体系作用,强化贫困村、贫困户技术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推进互联网与社会扶贫深度融合,开展扶贫农产品推介活动,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着力抓好就业扶贫。抓好就地就近就业,保持特设公益性岗位持续稳定性,确保农村“三无”人员就业稳定;加强就业创业培训,针对贫困人口个性化需求,开展“菜单式”培训,落实好培训补贴政策,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定期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好企业与贫困劳动力对接平台,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落实好创业补贴政策,用好劳务奖补办法,激发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务工积极性;建立多元就业体系,进一步拓展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落实公益性岗位协管员、交通补贴、养老保险代缴等其他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引导贫困户合理确定就业期望,确保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二)完善落实各类保障性政策,有效减少支出

3.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健康扶贫两手抓,统筹落实“减存量”“控增量”政策措施,落实参保全覆盖机制,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全面提升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完善“三重保障机制”,最大程度的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落实“三级医疗”帮扶体系,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实施“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切实保障贫困人口患者得到有效有序救治;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疾病,大力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从源头有效预防和遏制疾病的发生;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有效控制因病返贫。

4.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落实好“七长”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除身体原因外不失学或辍学;落实好教育普惠性政策和资助性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上得起学,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适龄儿童少年返校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严防学生在流转中辍学;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5.落实综合保障性政策。全面落实农村分类施保、特困供养、孤儿等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等特殊群体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落实好低保渐退帮扶政策,确保脱贫人口渐退期内稳定享受政策;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贫困户养老保险全覆盖;严格按政策及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推开“医养结合、集中养护”模式,探索建立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有效解决贫困老年群体就医养老问题;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三)提升扶志扶智实效,增强内生动力

6.持续推进扶志扶智“6+6+10”工作法。改进帮扶方式,完善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政策措施,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激发群众主动作为、快速致富动力;加强贫困对象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宣讲,引导贫困群众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规范“人情消费”;加强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加大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对“等靠要”思想严重的贫困对象,登记备案,在政策扶持上进行严格控制;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司法干预,帮助其走上勤劳致富之路。

(四)建好管好基础设施,夯实脱贫支撑

7.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加强通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施通村公路“油返沙”治理,防止“通返不通”;加强供水工程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持续推进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确保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8.建立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市镇村三级分级责任制度,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

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建立以村为主体,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五)建强基层组织,发挥堡垒作用

9.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贫困村“四支队伍”整合,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强化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落实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选优配强贫困村、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抓好驻村干部培训;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每年对基层党员干部轮训一遍,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脱贫成果的能力。

10.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工作,坚决打击“村霸”、家族势力、宗派势力、黑恶势力、非法宗教活动等。全面落实“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三务公开”、村干部绩效补贴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等工作制度,严厉整治侵害农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加强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管理

11.常态化管理监测。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依托,以收入较低、无劳动力、家庭成员患大病、单独老人户等特殊易返贫群体为重点,整合卫健、教育、民政、应急、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水利等部门数据信息,对已脱贫人口和“两类户”的“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准确掌握收入、住房、教育、医疗等动态信息,对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户及时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确保脱贫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12.保持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制度,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实行动态跟踪、分类施策,对稳定脱贫人口主要通过加强产业就业扶贫等帮扶措施,引导防范扶贫产业市场风险、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风险等;对巩固提升户主要通过帮助发展增收项目或解决就业问题,稳定增加收入;对因不可抗力造成返贫和收入下降的,落实好临时救助、产业补助或保险赔偿;对兜底保障人口持续稳定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13.关注低收入村和非贫边缘户。同步关注低收入村和非贫边缘户,制定帮扶政策,最大限度地“点对点”精准帮扶,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低收入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三、工作要求

1.夯实攻坚责任。强化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第一责任,完善市级领导包联镇街制度,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督促镇街和部门严格把握政策标准,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和措施。要坚持“一手抓持续攻坚、一手抓成果巩固”的工作方针,把巩固脱贫成果摆在与持续攻坚同等重要的位置,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成果巩固长效机制、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

2.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统筹整合使用扶贫专项资金、行业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投入力度,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拓展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边缘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低收入村。

3.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完善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要围绕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增加巩固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