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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2期

神木市2017年上半年 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

神木市统计局 2017年8月3日

 

2017年1-5月,我市投资增速一直保持增长态势,6月份开始,投资增速出现明显回落,呈负增长。1-6月,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30亿元,同比下降9.7%,增速较去年同期回升19个百分点5月份回落25.5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市第11位。现将运行情况简析如下:

一、 投资运行的基本情况

截至6月份,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30亿元同比下降9.7%完成下达年度投资目标的21.2%。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92个,完成投资49.73亿元;50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58个,完成投资3.57亿元。

从有效投资考核数据看工业投资25.93亿元,同比下降44%;民间投资16.75元,同比下降22.2%;生产性服务业投资8.31亿元,同比增长89.7%;战略性新型产业投资2.10亿元,同比增长141.0%;基础设施投资25.10亿元,同比增长7.6%;高耗能行业投资19.76万元,同比下降16.4%房地产完成投资4100万元,同比增长9.3%。

从三次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25亿元,同比下降12.7%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3.91亿元,同比下降26.7%其中,采矿业完成投资10.71亿元,同比下降39.9%制造业完成投资10.83亿元,同比下降12.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完成投资12.17亿元,同比下降11.8%;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8.13亿元,同比增长59.7%。

从按构成分看,建筑安装工程完成投资25.77亿元,同比下降30.6%;设备工器具购置完成投资14.93亿元,同比增长26.1%;其他费用完成投资12.60亿元,同比增长25.3%。

二、 投资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投资质量不高,技改投资比重下降。1-6月份,全市工业投资25.93亿元,同比下降44 %,其中技改投资0.48亿元,同比下降93.5%。从投资数据来看,全市工业投资呈逐步下降趋势,大的工业投资项目虽有,但是投资进度缓慢,严重影响了全市投资完成进度。

(二)民间投资意愿减弱。1-6月份,全市民间投资完成16.75元,同比下降22.2%,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31.42%,民间投资的拉动力较去年有所减弱。

(三)投资统计制度改革的影响,新开工项目入库难且缓慢。2016年起,国家统计制度要求计划总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必须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入库后才能统计。部分项目因没有经过立项审批,在新统计制度下不能通过国家局的入库审批,而不能上报投资数据。此外,有些投资项目由于举证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原因,虽已经落地开工,但无法顺利通过申报入库,影响了固定资产投资的预期进度。

(四)缺乏大项目支撑,后劲严重不足。1-65000万元以上投资入库项目92个,上年结转的项目就有76家,而结转项目大部分已接近完工,而剩余项目的投资额度也比较低,投资进度也相对缓慢,对今年投资的全年走势很不乐观;5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额度小,对全市投资贡献不大。截止6月底,在库项目已竣工24个,对后期的支撑力度较薄弱。目前,部分重点项目出现缓建停工等现象,与发改委预期投资进度相差甚远,如:龙成1000 万吨/年粉煤清洁高效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因环评批复和融资抵押担保等问题一直未开工国华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因项目供地审批时间长部分用地存在争议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开工手续的办理

(五)因统计制度限定,工作开展难度增加。省局为保证数据质量,当月完成2000万以上的项目都需准备相关的施工进度证明材料,这无疑给统计员造成困惑,同时也增加了统计工作的难度。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统计服务地方经济决策地位,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统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统计在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上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领导充分肯定。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各调查对象对统计的配合意识不强,拒报、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突出,影响了投资统计数据的质量,也对领导正确决策产生负面影响。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我们建议相关部门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工作会议,摸清全市投资项目底数,确保投资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抓好我市重大项目的统计监测。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的进度,确保进展顺利,对于正在建设中的项目要积极排忧解难,力争顺利进行,如龙成1000 万吨/年粉煤清洁高效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存在的环评批复融资困难等问题国华锦界煤电一体化项目三期工程存在的供地审批问题等。对于正在洽谈、立项的项目各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掌握进度情况,保证开工的重大项目及时入统,如天元化工660万吨/年粉煤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统计工作。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凡是在神木投资、新建、扩建、改建,总投资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包括项目单位的大型购置设备以及技改工程,都要在项目立项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与统计部门联系投资入统事宜。由于投资统计报表较复杂,网报工作时间紧,要求各建设单位必须指定一名统计负责人,并在开工前落实具体统计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统计局。由于部门、园区、乡镇负责建设的项目较多,必须指定一名领导抓统计,具体落实一名统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统计部门及时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发改局应积极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按季度通报重大项目进度情况。各乡镇、各园区管委会及时将管辖内的在建企业施工项目情况及时上报统计部门,通过部门、乡镇、企业协作配合,畅通统计部门项目信息渠道,为应统尽统提供多方信息支持服务。

 

(撰稿:雷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