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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全市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立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全市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按照榆林市局安排部署,从即日起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根据前期开展的“守查保”“食品药品大核查”“两个责任”等各类专项行动形成的风险隐患台账,全面开展消除风险隐患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食品药品事故发生。

二、整治任务

(一)食品安全方面:根据开展的“守查保”“食品药品大核查回头看”等各类专项行动形成的风险隐患台账,重点排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旅游景区、大型餐饮酒店等领域的风险隐患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肉制品生产经营、白酒小作坊等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二)药品安全方面:排查药品经营环节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或者从无资质单位购进药品行为;是否存在“挂靠”“走票”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非法购进销售药品;是否存在非法回收销售药品、将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行为;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严格按照要求储存药品行为;是否存在网络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等行为。

三、具体安排

(一)排查及整改。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辖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分级分类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和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措施和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督导检查。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加强执法检查和自查整改,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和排查工作落实到位.为有序推进专项行动, 确保取得实效,市局将组织对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工作部署、措施落实等情况。

(三)总结评估。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全面评估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整改推进的经验做法,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将总结报告报送市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站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工作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管责任人身上,增强行动自觉,排清风险隐患,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坚持严格执法,加大查案力度。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集中执法力量,铁腕打击,依法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要以对安全检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食品药品经营生产企业、督促指导,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抓严管,认真细致排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和投诉举报案件等线索,及时对违法线索进行汇总、分析,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和涉刑案件有效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推进社会共治。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针对性曝光典型食品药品违法案例,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四)信息报送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于6月1日、6月15日报阶段性风险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及总结上报市局食品安全业务科及药械科。

联系人:王 永   联系电话:15771848125

刘 媚   联系电话:18791222900

附件: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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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排查对象存在问题控制措施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