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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综合执法大队、食品业务科:

为保障2023年端午期间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市局决定开展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抽检依据

本次专项抽检项目、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或有明示项目指标的,判定时应从严。

二、抽检任务

抽检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6月20日前需要将结果报送市局。重点抽取农贸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场所。市级专项抽检共安排73批次,由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次专项抽检工作,食品业务科和执法大队负责食品抽样,执法大队负责案件办理。

三、抽检结果利用

市局食品安全科在端午节前对专项抽检结果及时公告,必要时对不合格检验项目进行解读,引导群众科学看待,避免引起不良舆情。针对节令性食品生产周期短、销售期集中、保质期短的特点,需及时公布初检结果,并注明是否提出复检异议。根据后续复检异议情况及时跟进核查处置情况。

四、其他要求

(一)参与抽检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未经许可,不得泄露抽样检验的相关信息。

(二)承检机构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抽取样品量需要满足检验项目的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要求。抽检数据全部录入国家抽检数据系统。抽样过程中,要注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报告市局。

(三)承检机构严格按照国抽细则(2023版)中的项目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进行抽检。如需增加品种项目,书面报送市局,经省局同意后实施。

(四)对于抽检合格备份样品,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合格备份样品利用工作机制,合理利用,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五)承检机构需要在7月1日前书面提交专项抽检情况分析报告,同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 婷  庞 丽   电 话:0912-3456547

邮 箱:418103799@qq.com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