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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各市场监管所对接辖区镇街,督促镇(街道)、村(社区)级包保干部对所包抓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时进行督导,每季度对包抓主体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督导完成率达到100%。

二是及时对“国家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进行维护,对照“省局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对未导入“国家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导入,并通知镇街确定包保干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国家平台”与“省局平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一致,导入率达到100%。

三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工作,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清单,同时要督促企业抓好“三类人”,管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从建制度、配人员、明职责、严监管四个方面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到100%。

四是及时认领包保干部督导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类进行处置,督促包保主体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包保干部,实现包保督导和监管执法相互斜街,确保督导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五是各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镇、村两级包保干部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帮扶、结对帮扶,对包保干部进行全覆盖指导帮扶,提升包保干部业务能力及水平,使包保干部会检查、能督查,提高督导问题发现率。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