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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6日


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给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榆林市局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两个责任”、“食药大核查回头看”、“守查保”、“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实现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得到提升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沈 峰 市场监管局负责人

副组长:张 斌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各市场监管所所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食品安全业务科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食品安全业务科。

三、工作重点

(一)聚焦校园及周边、养老院、农村集体聚餐开办者、网络订餐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主体,桶(瓶)装饮用水、肉制品、白酒、食用油和特殊食品等重点品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聚焦农村食品安全,要以农村偏远地区的小商店、小餐饮为主,重点对方便食品、饮料酒水、调味品、奶制品、糕点等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食品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农村食品经营单位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及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主要措施

(一)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切实压紧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按照规模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查工作以进货查验、过程管控、出厂检验为重点环节,以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等为重点对象,逐一明确和细化风险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督促企业分类分级精准治理、及时整改,并保留整改记录。

(二)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食品经营主体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认真梳理问题线索,及时完成整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严厉打击食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原料、采购使用来源不清或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大、问题紧迫的风险,要集中力量从严从速整治。对存在重大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或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三)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面实施分级监管。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企业的联合惩戒,及时面向全社会公开食品领域行政处罚和禁业人员信息。

(四)强化抽检检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舆情热点,加大专项抽检力度,加强抽检检测数据统计分析,定期组织编写抽检检测结果分析报告,研判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提高抽检靶向作用。

(五)加强社会共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积极向市媒体提供素材,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知识。充分运用12315平台,事项投诉举报信息集中统一流转,大力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落实,鼓励社会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力争年底前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保率达20%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把各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作为重要任务,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大排查检查力度,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持续推进“两个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主动对接辖区党委政府,加强业务沟通,形成合力,助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督促包保干部对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春节、元旦等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应增加督导频次。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实施精准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各项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经营单位坚决要求立即停产整顿,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关停一批。

(四)明确进度安排。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在6月24日和9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9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并填报附表(报送内容:工作进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联系人:赵凤莉    联系方式:1360922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