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明确监管责任,突出监管重点,围绕神木市《全市“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市局制定了《神木市“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分解工作任务,细化任务时限
根据榆林市局《“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方案》和《“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按照工作进度和自身工作任务,统筹安排,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各自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月,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所,明确责任、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实效
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建立分工明确协作有力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协作配合,各所、综合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要主动协调,及时跟进,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形成监管职能纵向延伸的良性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落实过程中要留存相关印证材料,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考。
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成效
各所、综合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向神木市局“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简报,神木市局对开展“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行动进展情况和亮点工作进行梳理,形成专报后报榆林市局。根据 “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从7月起至行动结束,每月18日前向神木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
联系人:杨延恒 联系方式:0912-8395054
附件:“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
神木市“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
落实台账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神木市“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
填报科室:药化股 责任人: 刘媚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 6月工作任务 | 7月工作任务 | 8月工作任务 | 9月工作任务 | 10月 工作任务 | 备注 | |
1.全面应用信息化监管系统。
| 1.1加强信息化应用。全面实施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监督抽检、信用评级“一网通办”。
| 1.1配合榆林市局完善医疗机构监管档案。 | 1.1全面运用“信息化系统”,全市“两品一械”流通使用许可、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一网通办”实现常态化。 | 1.1细化完善一企一档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信用等级自动评定。 |
配合榆林市局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 ||
2.完善应急制度、体系。 | 2.1制定药品、疫苗应急预案。 | 2.1制定药品、疫苗应急预案,并报送神木市政府。 | 2.1制定药品、疫苗应急预案,建立全覆盖的预案体系。 | 2.1制定药品、疫苗应急预案,建立全覆盖的预案体系。 | |||
3.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 | 3.1对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
| 3.1对经营含兴奋剂类药品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 3.1对医疗机构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 3.1向榆林市局报送我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 |||
4..以新冠疫苗为重点,切实加强疫苗质量监管。
| 4.1依照神木市《加强新冠病毒疫苗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新冠疫苗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 4.1督导检查各所疫苗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情况。 4.2 对神木市疾控中心及接种单位进行抽查。
| 4.1总结新冠疫苗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工作。 | ||||
5..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力度。 | 5.1下发《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5.1督促各所及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 5.1收集各所及综合执法大队专项整治总结并按规定时间节点上报市局。 | ||||
6.对儿童化妆品开展专项检查。 | 6.1下发《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6.1督促各所及综合执法大队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 6.1收集各所及综合执法大队专项整治总结并按规定时间节点上报市局。 | ||||
7.“百人帮百企”行动。 | 7.1配合榆林市局开展“百人帮百企”行动。 | 7.1根据榆林市局安排及企业阶段性需求,开展帮扶工作。 | 7.1根据榆林市局安排,完善调整帮扶措施,更好满足企业需求。 | 7.1根据愉快市局安排,持续开展帮扶工作。 |
神木市“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
填报科室:应急协调股 责任人:王晓梅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 6月工作任务 | 7月工作任务 | 8月工作任务 | 9月工作任务 | 10月 工作任务 | 备注 |
1.成立神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 1.1做好将神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名为神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 1.1联系市政府成立神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 1.1配合榆林市局督导检查组开展督导检查。 |
神木市“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
填报科室:医疗器械股 责任人:乔志强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 6月工作任务 | 7月工作任务 | 8月工作任务 | 9月工作任务 | 10月工作任务 | 备注 |
1.完善医疗器械企业 “一企一档”工作。 | 1.1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信息。 | 1.1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信息。 | 1.1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信息。 | 1.1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档案信息。 | 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 |
2.开展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清网”专项行动。 | 2.1开展网络违法违规销售医疗器械“清网”专项行动。组织企业自查。 | 2.1深入开展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清网监督检查。 | 2.1对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清网行动进行抽查。 | 2.1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对各市场所“清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 ||
3.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 3.1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环节风险点排查。 | 3.1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环节风险点排查。 | 3.1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环节风险点排查。 | 3.1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环节风险点排查。 | ||
4.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 | 4.1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阶段总结。 | 4.1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的日常监管。 | 4.1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的日常监管。 | 4.1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 | ||
5.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行动 。 | 5.1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汇总上报6月份情况。 | 5.1继续深入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检查。汇总上报7月份情况。 | 5.1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检查。汇总上报8月份情况。 | 5.1继续深入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检查。汇总上报9月份情况。 | ||
6.风险会商制度落实。 | 6.1组织6月份风险会商情况,并上报市局。 | 6.1组织7月份风险会商情况,并上报市局。 | 6.1组织8月份风险会商情况,并上报市局。 | 6.1汇总9月份风险会商情况,并上报市局。 |
神木市“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
填报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贺荣
时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
6月工作任务
| 7月工作任务 | 8月工作任务 | 9月工作任务 | 10月 工作任务 | 备注 |
1.落实榆林市局稽查协作三项制度,定期通报全市案件查处情况。 | 1.1积极参加“铁拳行动”,配合市局完成各项检查。 | 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 ||||
1.2配合神木市局对神木市疾控中心新冠疫苗的配送、分发进行督查。 | 1.2配合神木市局对辖区“十四运”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含兴奋剂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 | 1.2配合神木市局对神木市疾控中心新冠疫苗的配送、分发进行督查。 |
“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台账
填报科室:法规科 责任人:刘霞
时间节点 工作任务 | 6月工作任务 | 7月工作任务 | 8月工作任务 | 9月工作任务 | 10月 工作任务 | 备注 |
1.制定神木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普法计划。 | 1.1制定出台我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责任人:刘霞、王晓丹) | 1.1法治工作业务宣讲到基层。 (责任人:刘霞、贾利娥) | 1.1配合榆林市市场局做好全省市场监管业务巡回培训。(责任人:刘霞、王晓丹) | 1.1配合相关科室完成安全用药月主题宣传活动。(责任人:刘霞、王晓丹) | 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责任人:刘霞、高小剑) | |
1.2举办市场监管法制工作培训。(责任人:刘霞、高小剑) | 1.2开展以案释法案件讨论。 (责任人:刘霞、王晓丹) | |||||
2.落实稽查三项制度,加强行刑衔接,提高办案质量和数量。 | 2.1根据市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市系统实际,制定并印发《神木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责任人:刘霞、贾利娥) | 2.1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责任人:刘霞、高小剑) | 2.1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系统使用。 (责任人:刘霞、贾利娥) | 2.1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责任人:刘霞、高小剑) | ||
2.2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转发《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标》,明确细化具体任务,限期完成。(责任人:刘霞、高小剑) | 2.2规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从依法全面履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责任人:刘霞、贾利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