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庆七一、迎全运、防风险、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榆市监发﹝2021﹞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治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销售者守法经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1.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以城市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食品店、城乡大型农贸市场为重点对象,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
2.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各项制度,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标识标签管理。加大对冷链食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二)重点检查品种
1.米、面制品及饮料、茶叶,新鲜蔬菜等。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用油。
3.调味品,酱油、食醋、料酒、食用盐、固体半固体复合调味料、液体复合调味料等。
4.肉制品,冷冻肉、熟肉制品,腌肉、酱卤肉制品。
5.乳制品,液体乳、乳粉等。
6.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糕点等。
7.水产品,水果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于2021年底完成。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检查辖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综合执法大队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厉查处,依法及时予以公开,形成有效震慑。市局将以抽查方式组织对各市场监管所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查处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在2021年10月20完成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的总结(包括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取得成效和工作建议等)及统计表格(见附件)并向市局食品流通股报送。
四、有关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及分局综合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抓好落实、科学调配监管人员,确保检查效果和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做好风险研判,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留隐患。强化案件查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加强与同级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切实形成有力震慑。
联系人:阮美琴 15291225961
附件:食品流通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食品流通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1 | 检查食品经营主体 | 户次 | |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 户次 | ||
2 | 检查超市、商场 | 户次 | |
其它 | |||
3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4 | 捣毁售假窝点 | 个 | |
5 | 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 | 户 | |
6 | 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 个 | |
7 |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 | 件 | |
8 |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 件 | |
9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 件 | |
10 | 已完成限期整改的市场 | 个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