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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推进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09 14:49

分局、所,食品稽查队

现将《神木市推进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

 

神木市推进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追溯

体系建设工作和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监管,科学有效的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工作效能,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省局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市监办发〔2019〕150号)和省局《关于推进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市监食生〔2019〕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神木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评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食品经营活动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指导食品经营者合规经营;建立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至2020年底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覆盖率达到80%,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以信息化手段为主的追溯体系,至2021年底,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

二、实施对象

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对象为全市食品经营者;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围绕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

三、工作内容

(一)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1.明确风险因素。结合食品经营风险特点,从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经营类别等静态风险因素和自查情况、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日常监督检查等动态风险因素,以及区域位置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确定食品经营风险等级。

2.风险等级分类。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3.风险等级评定。采用评分方式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得分为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风险等级得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1)评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应当结合食品经营许可档案,根据静态风险量化分值表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计确定食品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

食品经营许可档案内容不全的,可以要求食品经营者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2)评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可以结合以往对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确定,或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按照动态风险评价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

利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动态风险分值评定,应当结合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全项目检查结果,并根据动态风险评价表逐项计分,累计确定。

4.确定风险等级

(1)A级风险:风险等级得分为0-30(含)分。

(2)B级风险:风险等级得分为30-45(含)分。

(3)C级风险:风险等级得分为45-60(含)分。

(4)D级风险:风险等级得分为60分以上。

(5)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均列为D级风险。

5.新开办食品经营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管人员进入现场打分评定动态风险因素分值,根据实际确定风险等级。

(二)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在追溯体系建设中,坚持“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数据溯源”的原则,由食品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等情况,确定追溯体系需要记录的信息内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记录信息至少应有以下内容

1.产品信息。追溯体系中的产品信息主要包括产品基本信息、贮存信息和销售信息

1)产品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配料单、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标签标识等

2)贮存信息:包括仓库名称,入库、出库时间,交接人员姓名等。需在冷藏、冷冻等条件下贮存的,应记录贮存要求的相关信息。

3)销售信息:记录销售食品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的运输过程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运输的,应记录运输过程的相关信息

2.生产信息。追溯体系中的生产信息主要包括原辅材料信息、生产过程信息和产品检验信息

1)原辅材料信息: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记录信息。主要有原辅料名称、产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生产过程信息:包括领料、配料和投料信息。如领用原辅料品名、数量、配料比例、配料记录、投料记录、生产班次、工艺参数、领配投料人员等;必要时应记录物料平衡信息,记录物料在加工过程中的合理损耗、损耗环节和损耗量及说明等

3)产品检验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采样地点、检验日期、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人员及报告批准人、留样信息等内容。检验信息还应包括原辅料检验和半成品检验信息

3.其它信息。追溯体系中的其它信息主要包括人员信息、设备信息和召回销毁信息

1)人员信息:记录各环节相关操作人员的信息,如培训、资质、健康等与相应的生产岗位要求相关的信息,确保能追溯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与操作时间

2)设备信息:记录产品生产环节使用的主要设备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编号等信息,确保能追溯到每主要生产设施设备或具体生产线。

3)召回销毁信息:对召回的产品,记录发生召回的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规格、数量、来源、发生召回原因、召回情况等信息。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等信息,实施现场监督的,记录相关监管人员基本信息与监督时间。

食品召回信息还应包括逆向溯源信息,直至找到召回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和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列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包容审慎”的原则,将风险等级评定与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作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各分局、所可根据实际,逐步将食品摊贩、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办者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二)健全管理制度。生产企业应建立追溯体系信息管理制度,明确追溯目标、措施和责任人员,明确追溯数据采集、传输、汇总、保存、使用等过程的职责、权限和要求。从技术上和制度上保证不能随意修改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与严肃性,防止信息造假、删改、丢失等问题,确需后期录入的应当保留原始信息记录,对采集的数据信息,应有备份系统。鼓励食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不断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三)信息智能管理。生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追溯方式,如采用条型码、二维码、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鼓励生产企业集中体系化完善溯源信息,在智能化数据采集的时间、点位、采集频率、数据类型上进行闭环管理,对于人财物产供销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分层分类,可延展为智能化企业数据中心。同时鼓励企业引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追溯体系,利用新技术管理溯源信息,如无线传感器、无线通信技术、大气检测仪、空气检测仪、电子秤、人脸识别等,以实现智能化定位、跟踪、监控、互动和管理,实现实时数据信息交互与管理。鼓励生产企业根据不同参数与条件对数据信息进行智能分析与汇总,屏幕化整体展示追溯工作效果。

发生产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生产过程中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顺向追踪、逆向溯源,查清流向,召回产品,排查原因,迅速整改。

(四)客观合理评定。分局、所要参照销售风险等级表格(详见附件1、2、3),如实客观对食品经营环节各监管对象进行打分评价。打分评价人员要如实作出评价,并将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同时要充分利用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工作,将风险等级评定与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智慧监管”相结合,有序推进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鼓励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现场打分评价工作。

(五)加强宣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及推广形式,宣传推行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及建设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的重要意义,定期公开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信息,让消费者及时、便捷地了解分级评定情况。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力度,督促企业配合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全市食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六)严格监督检查。分局、所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和风险分级管理进展情况。对既未建立信息化迫溯体系也未建立纸质追溯档案或追溯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特别是出现不真实信息或信息丢失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分局、所2020年11月20日前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和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报食品生产股

联系人:马小霞  贾梅梅

电话8395504,邮箱723900947@qq.com

 

附件:1.食品销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参考)

2.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参考)               

3.食品销售风险等级确定表(参考)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