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所,食品药品稽查队:
现将《神木市2020年“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5日
神木市2020年“肉菜超市质量安全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神木市肉菜超市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落实超市主体责任,根据《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榆林市2020年“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榆市监发〔2020〕225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大中型连锁超市及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超市继续开展“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立足神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实现整体提升、不额外增加超市负担”的原则,结合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及相关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要求,推动超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切实提高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
二、“提升行动”内容
(一)督促超市有效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自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机构和人员管理。
(二)督促超市有效强化销售过程管理。保持销售肉莱场所环境整洁,摆放有序,无异味;配备与生鲜、冷冻肉等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做好温控记录;销售散装食用农产品标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等内容。
(三)督促超市有效落实风险管理机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新增肉菜品种和怀疑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品种要自行或委托检测;开展卖场、库存清理,及时发现、剔除并销毁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如实建立不合格肉菜处置记录。
(四)督促超市有效畅通消费投诉渠道。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公示超市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并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对消费者投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实施纠正措施。
(五)倡导超市积极探索提质升级。鼓励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十加工企业十超市”等采购模式;鼓励超市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鼓励借鉴并执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建立更加严格的标准及良好经菅过程规范。
提升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2020年7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0年7月下旬)
各分局、所要按照市局要求部署,利用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采取张贴通告、LED屏循环滚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使辖区内超市和广大消费者能够广泛知晓和了解提升行动内容,为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8月上旬-10月)
1.组织培训。各分局、所要开展对辖区监管人员和超市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提升行动主要内容和具体标准,明确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掌握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2020年8月上旬)
2.自査自纠。各分局、所指导和监督超市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提升行动标准,逐条对照梳理,认真査找问题,逐项制定改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效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8月中旬-下旬)
3.规范提升。市局将加强对各分局、所提升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全市按照"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标准”至少打造1个样板肉菜超市,带动辖区肉菜超市质量保障水平整体提升。(2020年9月-10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1月)
各分局、所要认真总结提升行动做法和经验,适时召开提升行动经验交流推进会,梳理和交流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推广超市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属地落实。各分局、所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对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要结合市局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开展“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提升标准、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與情监测,主动征求和认真听取消费者、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沟通,报送信息。请各分局、所将提升行动工作动态及好的做法及时报市局,市局将以工作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单位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报道。
同时,请各分局、所于11月9日前将提升行动工作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工作措施、工作亮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简报信息和神木市样板肉菜超市名单汇总(见附件2)报送至食品流通安全股。
联系人:赵俊妮 联系电话:18791853996
邮箱:1057170982@qq.com
附件:1.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标准
2.神木市样板肉菜超市名单汇总
附件1
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标准
序 号 | 提升 标准 | 提升要点 | 提升标准内容 | 分 值 | 得分 |
1 | 完善 质量 安全 管理 体系 | 1.1 质量安全管理 制度建立情况 | 建立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核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自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等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分)。 | 4 | |
1.2 食品安全管理 机构设立情况 | 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构,明确职责(3分)。 | 3 | |||
1.3 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配备情况 | 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及岗位要求(2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部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2分)。 | 4 | |||
2 | 升级 肉菜 采购 模式 | 2.1 采购模式推行情况 | 采购应有合同或协议,且明确双方食品安全权利义务(2分)。 *推行“订单农业”采购模式的,应对种植养殖基地进行指导检查,并做好记录(2分)。 *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及“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2分)。 | 6 | |
2.2 采购生鲜肉、禽、蛋情况 | 采购经营的活鱼应来自有合法资质的养殖场(2分)。 采购冻鱼、虾等应来自加工企业(2分)。 采购禽、蛋应来自养殖企业或者供应商(2分)。 生鲜肉100%来自合法屠宰企业,有“两章两证”和非洲猪瘟病毒阴性检测报告(结果)(2分)。 | 8 | |||
3 | 审查肉菜源头信息 | 3.1 超市对供应商进行审核情况 | 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目录和审核流程(2分),供应商符合供应资质要求并具有相应审核记录(2分)。 | 4 | |
3.2 超市对种养殖企业和基地审查情况 | 应有对签订采购合同的种植养殖企业和基地审查记录(2分),审查记录保存完整(2分)。 | 4 | |||
3.3 超市对供货者信息记录制度建立情况 | 超市应详细记录并保留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产地(至少具体到区县)等进货查验信息(3分),且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3分)。 | 6 | |||
4 | 强化销售过程管理 | 4.1 加工操作肉菜情况 | 对在售肉类、水产品进行冷藏冷冻(蔬菜进行冷藏)、分拣、包装等加工操作的(3分),操作人员按要求戴帽、戴口罩和手套等(3分)。 | 6 | |
4.2 贮存肉菜情况 | 配备与肉菜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相关要求的贮存设施设备和工具(4分)。 | 4 | |||
4.3 销售生鲜、冷冻肉情况 | 配备与生鲜、冷冻肉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的冷藏、冷冻柜等温度设施设备(3分),温度控制有记录,记录与保存均完整(3分)。 | 6 | |||
4.4 销售蔬菜、水果情况 | 配备与蔬菜水果品种、数量、温度相适应的冷藏柜等温度设施设备(2分); 现场销售叶菜水果冷藏温度要达到符合要求的温度(2分); 温度控制有记录,记录与保存完整(2分); *用净菜方式销售蔬菜(2分)。 | 8 | |||
4.5 环境卫生状况 | 超市贮存、销售肉菜场所与品种、规模相适应,环境整洁、摆放有序(3分)。 | 3 | |||
4.6 散装食用农产品标识情况 | 散装食用农产品销售信息,要标注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至少具体到区县)、进货日期(包装上市的要求标注包装日期)等内容(4分)。 | 4 | |||
5 | 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 | 5.1 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设立情况 | *超市要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2分)。 | 2 | |
5.2 优质精品肉菜认证情况 | *销售的肉菜取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文件(1分)。 *附有公开承诺书,承诺优质精品肉菜符合认证时质量安全标准(1分)。 | 2 | |||
6 |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 6.1自查制度建立情况 |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流程、自查频率、自查人员、采取措施及整改等内容(4分)。 | 4 | |
6.2 对购进肉菜检测情况 |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新增肉菜品种和怀疑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品种自行或委托进行检测(4分)。 | 4 | |||
6.3 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肉菜处置情况 | 每日开展卖场、库存食用农产品清理,及时发现、剔除并销毁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如实建立不合格肉菜处置记录(4分)。 | 4 | |||
7 | 受理消费投诉举报 | 7.1 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建立情况 | 建立并实施投诉处理制度(1分)。 公示超市投诉举报电话和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0.5分)。 公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5分)。 设顾客意见箱或意见栏,或采用电子化方式开通顾客反映或投诉渠道(1分) | 3 | |
7.2 消费者投诉处置及整改情况 | 及时受理投诉(1分)。 统计分析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并对投诉内容进行原因分析并实施纠正措施(1分)。 | 3 | |||
8 | 公开公示信息 | 8.1 公开开展“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情况 | 在门店显著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标准”和承诺书,公开听取消费者对行动的建议意见(2分)。 | 2 | |
8.2 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以及种养殖等信息情况 | 在现场公示或可通过二维码等方式在线查询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3分)。 | 6 | |||
9 * | 借鉴执行先进标准 | 超市借鉴并执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或者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标准情况 | 鼓励超市借鉴并执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建立更加严格的标准及良好经营过程规范(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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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带*的项目为鼓励项,分值为13分;其余项目为一般项目,分值为90分。
2.超市一般项目应当达到90分。
3.一般项目达到90分的超市,总分最高的可定为样板超市。
附件2
神木市样板肉菜超市名单汇总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超市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店长)姓名 | 联系方式 | 地 址 | 经营品种 | 年销售额(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