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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双节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神食药监发〔2017〕68 号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切实保障双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要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双节市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双节期间食品消费安全。现就加强双节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双节期间食品监管

针对双节期间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销售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强化生产过程监管,杜绝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回收食品或原料生产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突击检查和抽查,加强对加工销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加强对加工销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加大双节期间监督检查

双节期间,要突出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监督检查;突出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车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突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把食品准入关。加大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打击力度,督促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进一步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对食品小作坊、小超市、食品店、农家乐、集贸市场等单位的检查力度。

三、强化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要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网络订餐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其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严防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检查中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依法查处。

四、强化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及本地区实际情况,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和原料加工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一批违法分子。

五、强化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要充分利用商超农贸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购买安全放心食品,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障投诉举报电话畅通,鼓励广大消费者检举问题食品。适时做好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要切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本地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处置,确保双节食品安全


神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