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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神食药监发〔20162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6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现就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制

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安排,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要结合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整治力度,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市场监管,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安全风险高的特点,以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酒类、肉类、水产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散装食品等为重点,从各个环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严厉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过期、霉变及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及问题易发业态,要加大监督执法频次,切实防范监督的盲区和死角。

(二)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食品超市等为重点场所,对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散装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检查。以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等执行情况为重点内容,打击各种以节日为由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严防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三)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要以承办“年夜饭”等聚餐活动较多的餐饮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抓好对餐饮行业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以原材料采购和储存、凉菜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备餐及食品配送等为重点环节,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坚决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四)严惩重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食品事件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实施排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和媒体披露的食品违法违规问题核查工作。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好行刑衔接。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

各单位要以春节为契机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户外公益广告,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健康消费理念,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食品消费信心。鼓励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问题食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喜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严守岗位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制订详细的节日期间值班管理制度及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22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1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