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神锦)食药监 药 罚【2016】1号 |
锦界镇高速服务区A区超市无证销售处方药 |
锦界镇高速服务区A区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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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 |
锦界镇高速服务区A区超市无证销售处方药 |
行政处罚:1、没收违规销售药品。2、处货值五倍罚款145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
主动履行2016.2.1 |
锦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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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神锦)食药监 食 罚【2016】4号 |
锦界镇高速服务区B区餐厅使用无标签酱料制作食品 |
锦界镇高速服务区B区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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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 |
锦界镇高速服务区B区餐厅使用无标签酱料制作食品 |
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食品。2、处50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 |
主动履行2016.2.1 |
锦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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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锦)食药监 食 罚【2016】5号 |
刘孝引农副产品配送公司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 |
刘孝引农副产品配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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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孝引 |
刘孝引农副产品配送公司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 |
行政处罚:1、罚款2000元。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
主动履行2016.3.24 |
锦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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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神)食药监 食 罚【2016】2050号 |
榆林市思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桶装饮用纯净水 |
钟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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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志强 |
榆林市思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桶装饮用纯净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元2、罚款50000元。 |
主动履行 2016.3.14 |
神木县食品药品稽查队 201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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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神镇)食药监 食 罚【2016】1号 |
神木县爱乐幼儿园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且拒不改正案 |
神木县爱乐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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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 |
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且拒不改正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12项,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主动履行 2016.3.18 |
神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6.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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