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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神食药监发〔2016〕35号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现将《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保障工作方案

 

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地参加高考,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对考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对接待单位及其周边食品从业单位进行拉网检查,实施食品安全监督评估:

1、接待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全管理制度设立情况。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布局设置、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3、食品生产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4、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卫生监测情况。

5、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6、接待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食品安全监督意见。

7、督促、协助接待单位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督促学校加强和普及对学生的健康教育,要求学生不买、不吃来源不明的饭菜。对考点周围的食品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售卖过期、不合格食品等现象。

接待单位应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意见进行整改,主办单位应当督促检查其整改情况,对符合要求和经改进后达到要求的单位,同意其承担接待任务。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物中毒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要建议主办单位更换接待单位,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

(二)高考期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8日)实施全程食品安全监督,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食品安全。主要包括:

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临时食品加工点等的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原料及产品采购、生产过程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防范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2、食品流通环节:打击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现象,严防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高考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3、餐饮服务环节:审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拼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中心温度、食品留样等内容。

三、领导小组

 长:郝建军  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监局局长

副组长:贺    县食药稽查队队长

李宝明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吴文才  县食药局监副局长

王小林  县食安办副主任

王文武  神木镇食药监督所所长

 员:杨国荣、贺忠义、乔海军、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任务分工

第一稽查小组:组长:王文武

              成员:何亮、张娟、解艳玲、高茹、郭彩霞

具体负责:    神木八中考点

第二稽查小组:组长:贺忠义

              成员:刘阳、李云云、王瑞、贺永宏、李霞、白剑英

具体负责:    神木中学考点、神木五中考点

五、应急处理

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人员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及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六、信息沟通

高考期间,要同主办单位及活动接待单位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沟通机制。遇有突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涉及保密内容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