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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神食药监发〔201660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秋季来临,也是新学期开学之际,加强秋季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切实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有效防范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

    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认真真抓落实。各单位要结合监管实际,在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大处着眼、细处入手、责任到人”,通过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学校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部门监管与学校自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检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

    近期,各单位要结合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一次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餐饮、小作坊及食杂店、托管家庭厨房等。对于学校食堂,要严查经营许可,检查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危害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尤其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的监管,确保从业人员每半年体检一次,坚决辞退患有可能导致食物感染的人员;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加工、配送、贮存以及食用等环节的监管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要加大食品监测抽验力度,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蛋类等重点食品加大监测频次,对可疑食品及时抽样检测,对发现的问题食品要立即追根溯源并及时下架、召回;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发现犯罪线索要及时通报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大力打击食品领域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三、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学习、集中答题等方式,重点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堂负责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其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提高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和预防食源性疾病,防范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联合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主题班会的作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广大师生科学、健康消费,引导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

    四、完善应急管理,积极防患未然

各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防范力度;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稽查队要及时处理有关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加强综合分析判断和信息通报,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控制”,最大限度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所造成的危害;要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及时核查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涉及环节多、影响面广,需要各单位共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工作,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对学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