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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守护食药安全奋力追赶超越食品药品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现将《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守护食药安全奋力追赶超越食品药品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神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守护食药安全奋力追赶超越食品药品综合整治 “雷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追赶超越”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亮剑行动”工作成果,继续保持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领域的严查、严管、严打的高压监管态势,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根据《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守护食药安全奋力追赶超越食品药品综合整治“雷霆行动”实施方案》(榆食药监发〔2017〕104号)文件精神,现决定自2017年6月至2018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守护食药安全奋力追赶超越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雷霆行动”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面临形势 

  当前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产品合格率有所提升,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然相对薄弱,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大量存在的不利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社会公众诚信意识较差,违法添加、制假售假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呼声十分强烈,亟需在一定时期内开展一次全县食品安全整治大行动,从根本上破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系统性顽疾,努力实现追赶韩城市食药监局工作、超越咸阳市礼泉县食药监局工作的目标,使我县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覆盖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同推进。将雷霆行动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全局,统筹安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既要保证“雷霆行动”的整治强度,也要保证日常监管的管理力度,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协同推进。 

  2.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广泛的食品药品突出问题,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者规范经营、市场秩序健康有序的良好局面。 

  3.坚持重典治乱。监管部门要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加强和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综合整治,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自律经营,树立食药监管执法权威,提振全社会食品安全信心,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4.坚持社会共治。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突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三)行动目标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统一行动,同步开展,协同推进,在全县范围内营造食品药品严防严管严控的强大氛围,形成具有神木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格局。 

  1.抽检一批。开展“四品一械”抽检,2018年底实现全县重点产品和高风险等级产品抽检100%覆盖; 

  2.整顿一批。全面开展小餐饮、小作坊等行业的集中整治,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3.规范一批。稽查办案与帮促规范相结合,通过执法办案带动“四品一械”监管对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4.查处一批。查处一批群众投诉举报较多、风险隐患集中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 

  5.曝光一批。向社会公布一批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和抽检不合格企业和产品; 

  6.取缔一批。清理和取缔一批“四品一械”领域的黑作坊、黑窝点,铲除安全隐患; 

  7.移送一批。对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8.震慑一批。在全县范围内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深挖行业“潜规则”,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震慑整个行业; 

  9.示范一批。通过检查、整改和验收,评选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镇; 

  10.表彰一批。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6月)。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雷霆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系统、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单位按照县局部署,制定本单位整治行动方案,做到目标一致,行动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形成合力。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全系统要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规定,组织开展“四品一械”领域集中整治,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查处全覆盖。对高风险产品、投诉举报较多的问题、失信主体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提高检查频次,加大案件查办和处置力度,保证“雷霆行动”整治工作力度。各单位要定期汇总本单位整治工作信息,每个月底前将综合整治月度统计报表(见附件)上报县局。行动期间县局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收集和整理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并予以解决,确保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各单位要汇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信息和材料,评选培树工作典型,查漏补缺,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和方案,研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于2018年12月5日前综合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先进个人书面上报县局。县局组织召开全系统食品药品整治总结表彰大会,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整治重点 

  各单位对全县所有“四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不低于1次。 

  (一)食品领域 

  1.生产加工环节。以乳制品、肉制品、酒类、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生产企业、作坊的主体资格、生产加工场所条件、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工艺流程及卫生防护等,检查其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产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有无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及疾病预防、治疗功,企业生产经营台帐记录,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不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材料等情形。 

  2.流通环节。突出校园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仓库冷库、超市、展销会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检查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和主体资格,查看其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无健康证、经营场所污染严重等情形,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是否按照“索证索票”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等情形,农贸市场开办方是否按照规定对入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检并公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 

  3.餐饮服务环节。以饭馆饭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旅游市场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庙会、农家乐等场所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间设置及使用、原料及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落实、清洗消毒、索证索票等情况。 

  (二)药品领域 

  1.批发环节。结合“两票制”的实施,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覆盖检查。对企业是否建立完善药品追溯体系,是否存在“挂靠”“走票”和出租证照行为,购销资质档案是否齐全,票帐货款是否相符进行整治,冷链药品是否按要求运输和储存,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2.零售环节。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按规定销售,是否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等。 

  (三)保健品、化妆品 

  1.保健品。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综合治理,提升会议营销举办者、场所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法规知识,重点查处会议营销假冒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夸大产品功效、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保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三类热点保健食品(包括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行为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2.化妆品。以宣称祛斑、美白、祛痘(抗粉刺)、染发和育发等5类社会关注度高的化妆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整治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化妆品、打击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等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大对商场、超市、专卖店、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等主导消费场所的监督检查,检查履行索证索票情况、产品冒用或盗用批准文号、宣称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擅自配制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四)医疗器械领域 

  在非法经营行方面:查处以体验式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在夸大宣传方面:对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进行违法宣传,或者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进行违法广告宣传等行为,加大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管。 

  (五)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 

  1.药品: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实现100%覆盖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两票制”的落实。重点检查检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药品是否按规定购进、验收、养护、储存、使用,以及麻醉、精神药品等高风险药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情况和疾控机构疫苗管理使用情况。 

  2.医疗器械: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合格证明和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是否按规定销毁并有相应记录;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是否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设备管理档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局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有关决策部署,梳理分析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组织人员培训、检查指导、协调调度、宣传报道、信息统计、考核评比等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狠抓整治工作落实和督查督办,建立起全链条、多环节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长效机制。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投诉举报问题查办力度,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加强执法痕迹化,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认真梳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有关案件线索,狠抓问题源头,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捣毁一批黑窝点,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数量较大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坚决依法进行移交,严禁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按照守信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主动向社会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违法严重的要纳入黑名单,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给予联合惩戒。加大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经费投入,提升执法装备,为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将“雷霆行动”宣传纳入各项创建工作大格局中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监督作用,对“四品一械”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典型案件、工作成效、群众参与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鼓励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12331”投诉举报咨询热线的宣传,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和反馈机制,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要充分应用监管实践中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始终坚持“四个结合”: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疏导与围堵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攻坚战与持久战结合起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沟通、应急管理、日常检查、联合巡查、督查指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使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