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保信息 / 特困低保 / 正文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政办发〔2022〕86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5 08:5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高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红碱淖管理局,石峁遗址管理处:

加强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4

加强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全面加强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榆政办函〔2022164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侵害妇女权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摸排出的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关心帮助的妇女(以下简称特殊困境妇女),全面建立动态管理信息库,健全完善帮扶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帮扶工作举措,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大局,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分类帮扶

一是妥善进行安置。对于无法查明来历的有监护人的特殊困境妇女,由公安部门进行血样采集,寻找亲属。未落户且符合落户条件的,可采取本人或监护人申请+村(居)证实+镇街查验+公安部门确认的方式,为其办理落户相关事宜。对于无法查明来历且无具体监护人的特殊困境妇女,由公安部门进行血样采集,寻找亲属,经核实确实无法查明来历的妇女,由居住地救助机构担任监护人为其办理落户相关事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二是开展定期探访。网格员要对本村居(社区)特殊困境妇女每月至少走访1次,做好走访记录,及时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对生活遭受较大困难的要及时向村居(社区)负责人报告,村居(社区)要及时向属地镇街报告,积极链接政府和社会资源,提供关爱帮扶服务,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防止恶性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

三是保障基本生活。要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主动发现特殊困境妇女,帮助特殊困境妇女申请社会救助,确保应助尽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急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以现有政策难以明确的社会救助特殊个案问题,各镇街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对经社会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妇女,要通过临时救助金、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叠加帮扶,防止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民政局、市妇联)

四是提供助残服务。着力解决残疾的特殊困境妇女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护理支出。针对重(特)大、慢性病的给予医药费帮扶补助,未办理残疾证的,由镇街、村(社区)及残联等协助办理,并帮助落实残疾人相关权益;符合条件的,予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民政局、市残联)

五是加强救治管理。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进一步依法做好特殊困境妇女中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服务。对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服务,纳入社区(村居)随访服务管理。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64号)要求,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和合力,做好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六是落实医疗服务。建立特殊困境妇女健康档案,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咨询、康复指导等服务;推行家庭医生制度,定期开展义诊讲座、上门巡诊等活动。参保特殊困境妇女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纳入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类监测户等特殊人群管理的特殊困境妇女,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相应类别医保报销政策按规定予以报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七是做好就业帮扶。将特殊困境妇女家庭中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对象范围,让其充分了解各项就业帮扶优惠政策和服务,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的特殊困境妇女开展岗前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技能和水平,并积极组织劳务对接,落实免费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促进就业,增强特殊困境妇女家庭增收能力。确保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特殊困境妇女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拓宽特殊困境妇女家庭劳动力就业渠道,开发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按照就近原则,为特殊困境妇女家庭解决就业问题,摆脱生活困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八是实施教育帮扶。对特殊困境妇女子女实施相应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至高中教育阶段的学段全覆盖资助政策,将特殊困境妇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的子女纳入资助范围予以优先考虑,应助尽助,让特殊困境妇女子女都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断困境代际传递。(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九是开展结对帮扶。实行班子领导结对帮扶制度,推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各镇街、村(社区)要建立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扶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领导帮扶送温暖活动;按照单位联系、干部包户的原则,由镇街与社区加强对接,制定具体的特殊困境妇女帮扶措施。在突发事件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用好各项关爱帮扶资金,为特殊困境妇女提供关爱帮助。(责任单位:各镇街)

十是发动社会参与。建立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措施。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帮扶服务活动。整合志愿者队伍,定期为特殊困境妇女提供精神慰藉和家政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实施以特殊困境妇女帮扶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项目,为其提供照料护理、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社会融入、资源链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妇联)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要把实施帮扶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民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项制度衔接,形成帮扶合力,实现帮扶资源和特殊困境妇女诉求的有效衔接,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救助帮扶政策措施,全面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压实各职能部门帮扶责任,确保困难群众各项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信息台账。市、镇、村(社区)三级建立健全特殊困境妇女信息库,各镇街明确人员和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对特殊困境妇女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及时更新和完善特殊困境妇女信息台账,并同步实现民政、公安、卫健、妇联、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

三是实行强制报告。要充分发挥村组、社区、驻村工作队等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特殊困境妇女情况。各行业部门、各镇街在开展工作中发现特殊困境妇女情况,要及时予以处置或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做好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工作,会同公安、卫健、人社、医保、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组织,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特殊困境妇女帮扶工作。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乡镇实施、社会参与的特殊困境妇女帮扶工作机制,要将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督查评估。市委组织部要把特殊困境妇女帮扶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切实做好安排部署、日常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市政府将定期对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街及部门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提升全社会保护妇女权益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镇街摸底排查后将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210815时前报联系人。

 

附件:1.神木市特殊困境妇女关爱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结对帮扶情况统计表.doc

 

(联系人:焦芳艳    1879152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