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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审查的通知

有关镇(街)及各低保户:按照省市要求,对所有城镇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审查,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从2022年7月18日开始2022年8月18日结束。

二、审查地点:文明路42号(神华路社区西二楼)

三、所提供证件及材料:(1)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2)低保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3)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原件;(4)单亲家庭的,属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属死亡的提供死亡注销单;(5)拥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6)家庭成员中上大学及相关学历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信网实时查询截屏图;(7)患病的带相关病情的病历资料。

四、审查要求:一是有关镇(街)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知各自所属辖区内的城镇低保对象全部按时来低保中心审查。二是希望广大低保对象按照要求如实提供证件及材料,凡不参加审查的对象将取消低保待遇。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审查工作顺利完成。四是所有前来审查的对象必须佩带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出示行程卡、陕西一码通,有序排队,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五是审查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精准,不错保,不漏保,杜绝人情保,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在审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神木市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