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保信息 / 社会救助 / 正文

对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的备案


职权类型其他权力类型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神木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912-8332881
责任单位神木市民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912-8332178
办事对象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的举办单位办理地点、时间神木市政府后院二楼, 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申报条件发生了自然灾害给当地群众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
办理材料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款物用途等。
实施依据《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第九条 开展义演、义赛、义卖等大型救灾捐赠和募捐活动,举办单位应当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报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款物用途等。
责任事项1.受理阶段责任:备案单位送达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当面效验材料完整性及规范性,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决定阶段责任:对材料完备,符合法定要求的材料进行备案。
责任依据《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08年第35号)

showflow (1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