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 行政奖励 | 法定期限 | 6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60个工作日 |
实施机关 | 神木市残疾人联合会 | 咨询电话 | 0912-8359053 |
责任单位 |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2-8333719 |
办事对象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 办理地点、时间 | 神木市五龙口桥向北100米处残疾人培训中心一楼,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实施依据 | 《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六条 鼓励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多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 ||
责任事项 | 1、起始阶段责任:发布评选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 ||
责任依据 | 《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