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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60个工作日

实施机关

神木市残疾人联合会

咨询电话

0912-8359053

责任单位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

0912-8333719

办事对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办理地点、时间

神木市五龙口桥向北100米处残疾人培训中心一楼,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实施依据

《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十六条 鼓励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多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残疾人联合会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事项

1、起始阶段责任:发布评选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2、审查阶段责任:对推荐的单位进行审查,核定受奖励名单并公告。
3、报批阶段责任:将公告后无异议单位报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
4、送达阶段责任: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后,将奖励决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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