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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全参办发〔2017〕1 

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

《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311日   

 

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行动的通知》(神政办〔201718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加快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确保可持续性为重点,以社保卡发放为抓手,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全面摸清我县社会保险参保资源,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提升我县社保卡应用功能和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公平参加社会保险。
   (二)具体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指标项目和数据标准,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建立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完整准确的个人社保基础信息资料,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参保率达100%。实现社会保险经办和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实现社保业务信息数据动态管理,保证社会保险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有效衔接和社保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参保登记。

  1.数据整合。以目前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分类进行参保登记。

2.数据比对。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和重复信息采集;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个人,以镇(办)社保经办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站)为单位,逐个排查,重点入户调查,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保登记;对个人不愿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及外出就业、上学、死亡、参军、被判刑等情况,在登记时进行标注。

3.动态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唯一的神木县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以神木县社会保障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对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基本信息的,按照规定程序实时变更,实行动态维护,形成实时动态数据库。

(二)强力推进参保扩面

在建立县、镇(办)参保扩面分级考核机制基础上,2017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强力扩面攻坚”专项行动。

1.对新增各类企业实行税务登记和社会参保登记联合办理制度,实现“新增一家,登记一家,参保一家”。加强与工商等部门配合,推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坚持依法行政,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稽查,仲裁,劳动监察联动机制,实现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面登记,全面参保。

2.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3.在城镇,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加强政策扶持引导,提高其参保,续保长缴意识。

4.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建筑施工,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保,积极向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扩大保险覆盖。

5.探索实施适合网络就业、创业群体特点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

(三)优化经办管理服务。

1.推进社保经办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标准,社会保险经办规程,确保政策及时准确落实到位。

2.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优化社会保险基础信息更新和查询机制,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逐步推行档案电子化。

3.扩大网上申报范围,逐步实行社保业务网上办理。通过手机APP、微信等新型服务平台实现查询和提示,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信息;推行自主服务,在业务大厅,镇(办)设立自主服务终端。

4.进一步规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审核、审批及发放等工作办理程序。通过技术手段对领取待遇人员和新增人员进行核准、比对,严格资金安全,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5.积极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发行力度,实现参保群众一人一卡。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身份识别、社会保险缴纳、待遇发放及省内就医异地刷卡等功能。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组织各级深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政策宣传。  
     第二阶段:分解任务,信息比对(2017年2月)。按照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未参保人员统计表(见附表1)逐级分解至各镇(办)、村(社区),在人社、卫计等部门参保信息整合基础上,与公安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确定需要入户调查的人员信息,印制相应的调查信息登记表。  
     第三阶段:入户登记(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在完成对镇(办)、村(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的同时,拟定入户工作方案。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统一登记。对未登记的城乡居民,由村(社区)下载未参保登记人员信息表,组织入户调查,填写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表》,做到一人一表,对居民进行基本信息采集、补录和参保登记。镇(办)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对村(社区)采集和补录的基础信息及变更情况进行初审和维护,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及档案管理,受理咨询、查询等业务,指导村(社区)开展工作。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入户登记工作“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第四阶段:数据管理(2017年5月)。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库,对单位参保、个人参保、未参保人员等信息进行分类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指导镇(办)及村(社区),对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完成所有符合法律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信息登记。全县参保登记人员数据实行县级集中管理和维护,逐步形成全县统一的数据库和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
    第五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6月)。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并分别对任务完成较好和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或批评。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民政局、文广局、残联和神木报社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工作重点和方案,统筹协调保障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全民参保登记重大问题和事项,对重要工作进行决策、指导、督促及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作推进会议。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报领导小组决策;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对各镇(办)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汇总情况报领导小组决策;组织、协调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人社局:牵头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神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公室和统筹办加强配合,负责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人员的数据收集、比对和动态管理;统筹办、医保办和工伤办加强与工商局协调,负责建立社会保险登记联合办理制度,实现“有一家,登记一家,参保一家;新增一家,登记一家,参保一家”;劳动监察大队、仲裁办、进城办和劳动服务科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用工监察和劳动年审,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并依法处理。

4.卫生局:负责合疗数据收集、筛选、和比对,清理重复数据、剔除无效数据、纠正错误数据,同时加强与医保办协调,确保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

5民政局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信息;工商局负责提供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财政局负责合理测算,足额保证经费开支,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6.各镇(办)人民政府:成立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入户调查工作力量;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村入户调查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按照工作推进要求,入户逐个登记(核对),填写登记(核对)表;做好信息采集录入与审核、参保登记、信息更新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好社保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召开各职能部门参加的社保联席会议;要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促进成员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办公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推进、协调和宣传,促进群众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理解、认同和支持,引导群众自觉接受登记、主动要求登记,积极自助登记。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各镇(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并将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未按要求完成阶段目标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加强基础建设。要加大投入,适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保障;实社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加强业务培训;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基础台账管理,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及时、畅通,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