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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民参保登记督导机制的通知

神全参办发〔2017〕4号

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民参保登记督导机制的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 

  为扎实推进我区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实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保障2017年6月底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各项工作,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行动的通知》(榆政办函〔2016〕271号)和《神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专项行动的通知》(神政办发〔2017〕18号)文件精神,决定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督导机制,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督导机制的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导内容 

  (一)机制保障情况。包括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专项经费、开展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分工协调机制等情况。 

  (二)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开展工作的措施、特点和经验。尤其是宣传培训、完善信息系统数据库,以及信息比对、动态更新的主要措施,促进参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 

  (三)工作成效情况。包括摸清参保资源底数、促进参保扩面、清除重复参保和断保人群、方便群众办事等。 

  (四)存在问题情况。包括工作推进中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对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 督导调度方式 

  实行月调度制度。各镇(办)要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度情况的文字材料和表格。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采取电话和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调度。 

  三、 工作要求 

  (一)各镇(办)确定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对接,联系人名单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从2017年4月起,各镇(办)每月20日前向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三)各镇(办)及时汇总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下发情况通报。 

  神木县全民参保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