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2〕6号)的规定,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尔林兔镇石板太四组供水工程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施工单位西北秦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西北秦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向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21日
联系电话:0912-8598786
联系单位: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04室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