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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市2021年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第二、第三批)施工N2标段工程注销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及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人社发〔2022〕5号)、《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22〕6号)的规定,神木市2021年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第三批)施工N2标段工程现已竣工验收完毕。施工单位西北秦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施工单位西北秦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向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办理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12日

联系电话:0912-8320345

联系单位: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单位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506室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神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