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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08 10:45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精神和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为提高我市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现就向社会公开征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的申请

采取申报签约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有合作意愿的培训机构于2023年3月1日前向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

二、培训机构遵循的原则

确定培训机构遵循平等自愿、优质优先的原则。

三、培训机构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培训机构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书一份;

(二)培训机构资质证书(看原件、交复印件1份);

(三)培训场所产权证书或租用合同(看原件、交复印件1份);

(四)设施设备清单;

(五)师资力量相关证明(看原件、交复印件1份;)

(六)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

(七)其他有关培训教学的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江波   电话:0912-8617942

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