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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神木市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公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6-29 17:01

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大学生了解政府为民服务的工作流程和举措,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毕业后能更好地走入社会、服务社会,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3〕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3年我市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8:00—2023年7月4日18:00

见习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8月17日

二、报名条件

(一)神木市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未参加过榆林市(含各县市区)政府机关见习。

(四)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五)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三、见习名额及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公平公正选定”的原则开展。

2023年市政府各部门(街道办)计划接收见习学生80名。参加见习的大学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2023年神木市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登记表(附件1)、户口簿、身份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892935683@qq.com报名。如符合报名条件者多于见习名额,则采取电脑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筛选,并于7月10日起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见习人员。

见习人员须于7月17日8:30携带邮件发送材料原件到市人社局(滨河新区党政办公大楼730室)参加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通知书到见习单位报到,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见习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见习学生必须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努力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见习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

(二)见习结束时,见习学生应填写见习考核表(附件2),并撰写1000—3000字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在见习考核表上作出评价鉴定,与见习总结一并交回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高校备案,并存入见习学生本人档案。

(三)见习单位为见习学生发放见习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25元/人。

联 系 人:刘蕊联系电话:0912-8330030

附件:

1.2023年神木市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登记表.doc

2.2023年神木市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考核表.doc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