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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31 10:56

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陕教电明﹝2020﹞2号)、《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0﹞30号)精神,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现就做好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1.3月30日,全市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开学。

2.4月7日,全市初三年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毕业班开学。

3.中小学校其他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将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另行通知。

4.正式开学前,各学校线上教学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5.未接到市教体局正式开学(开培)通知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组织教职工返岗返工,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精神以及《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神木市教体系统2020年春季开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完善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涉及高三、初三年级的学校还需制定高三、初三开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前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模拟演练。

2.各学校要根据市教体局的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市外师生员工有序返回,要优先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返回。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属地镇街和社区(村组)做好返回师生员工的精准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外出师生员工返校前居家隔离满14天要求,无异常情况的师生员工,经学校批准并按照“三返”要求,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在正式开学后返校,绝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隔离人员返校。 

3.涉及高三、初三年级的学校要全面摸清本校高三、初三年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情况和外出情况,全面掌握师生员工未返回原因,并于3月25日和开学当日将《未返神高三、初三学生数统计表》报市教体局。

4.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开学之日起,备齐足够1个月使用的口罩(学生口罩以自备为主)、防护服、洗涤剂、手消毒剂、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建立临时隔离室,并按学校规模大小配备专兼职校医和必要的医用防护用品。涉及高三、初三年级的学校请于3月25日将《学校高三、初三年级防疫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报市教体局。  

5.市教体局将安排督查组对各学校开学前准备工作、开学时重点防控工作和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指导。

联系人:张建平    邮箱:362487475@qq.com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