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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神政办发〔2019〕59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30 09: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4

神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突出问题,逐级夯实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入公办园难”“入优质园难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好育的期盼。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摸排

镇街为单位,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分类摸底排查,针对规划、配建、移交、使用不到位等情况,分别填写摸底清单(详见附件)、建立台账,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制定治理方案。

(二)分类治理

1.移交现有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建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未投用的,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市教育和体育局。对经济适用房、移民搬迁、棚户区改造等小区配套幼儿园,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或小区配建幼儿园合同签订为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现已办成民办园的,移交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办成公办园。建设用地属于政府划拨并在小区附近的幼儿园,采取租赁、购置、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教育和体育局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对幼儿园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采取租赁、购置、置换、捐赠、购买服务等方式,移交教育和体育局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未按市教育和体育局要求限期完成移交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2.新建或规划城镇小区根据需要配建幼儿园。新建居住区配建幼儿园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规划审批有配套幼儿园的在建城镇小区,缓建、缩建、停建和不建配套幼儿园的,要严格对标整改,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单个居住小区不够配建标准但连片居住区密集度高、人口密度大的区域,结合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布局,统筹补建规模相适应的公办幼儿园。

3.补建现有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城镇小区没有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依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发〔201132号)要求,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中要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对现有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未按标准规划、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国家和我省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配建规模适应的配套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神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世书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贺和平、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刘会高、市住建局局长朱华担任,成员由市委办、组织部、政府办、教育局、住建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和体育局,主要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治理工作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明各部门责任分工,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切实推进治理工作。教育局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各环节的工作;发改科技局要参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项目按程序及时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自然资源要根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相关规定划拨建设用地;住建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组织部要按程序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根据办园性质,分别由机构编制部门和民政部门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三)强化工作保障。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治理工作方案、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畅通群众反映意见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要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及时总结治理情况,制定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工作时限。2019415日前,市教育和体育局对全市各大小区进行摸底,并制定治理方案;20196月底前,完成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9月底前,完成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201912月底前,完成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相关建设规划2020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

 

附件:1.神木市现有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移交未移交治理清单

      2.神木市现有城镇小区应配建但未建幼儿园治理清单

          3.神木市在建或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摸排清单

    


     附件下载: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