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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

为了切实减轻义务教育段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落实减负文件

各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和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

二、科学规范教学行为

各学校要坚决杜绝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随意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做法。严禁教师在校内外组织学生办班补课。

三、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冬季学生到校时间初中和小学分别不早于7:30和7:50,夏季可提前15分钟到校,放学时间各学校可根据季节自行调整。小学一律不得安排晚自习,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7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小学每节课时间不超40分钟,初中每节课时间为40分钟。(学习时间为学生上课和校内自习的时间,不包含课间休息、课外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四、严格控制作业数量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和超纲性作业。

五、改革创新考评办法

义务教育段学校每学期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各一次,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严格管理教辅用书

严禁学校、教师、家委会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教辅资料、习题集、考试卷、报纸杂志等课外读物。

七、正确使用网络工具

学校、教师不得向家长推荐、推销安装未经教体局批准的带有商业性质的手机APP,不得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布置作业、上传作业。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