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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神木市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和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神木市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市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创建目标 

  自2016年起,在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努力创新挂牌督导方法,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全面促进全市中小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积极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创建工作,力争于2017年将我市创建成为陕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 

  二、工作任务 

  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领导有力、管理制度健全、督学队伍专业、开展工作规范、保障措施到位、督导方式科学、问责整改到位、结果运用有效等8个方面。 

  (一)领导组织有力。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完善神木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充实教育督导部门领导,统筹领导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直接抓、负总责,教育督导机构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对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统筹管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通报情况,提出要求,检查落实。 

  (二)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专职督学和转岗责任督学。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履行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建立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对规定的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制定操作细则。 

  (三)督学队伍专业。制定责任督学选聘办法,严格督学选拔聘任标准,规范责任督学资格准入。实行定期交流和动态管理,完善督学补充机制。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层级结构合理,基本覆盖相关学科专业和教育管理领域。严格履行职责,科学使用方法,有效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针对性强,面向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等不同情况,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重视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注重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开展工作规范。市教育督导部门按规范统一要求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责任督学公示牌中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内容标示明确。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责任督学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执行。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各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报市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督导前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后在《责任督学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向市教育督导部门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到位。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保障条件以正式文件明确规定,市财政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将教育督导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六)督导方式科学。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市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挂牌督导实现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有效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 

  (七)问责整改到位。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市教育督导部门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责任督学根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八)结果运用有效。全市各学校建立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教育督导部门与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建议权和监督权。督导部门及时总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并推广运用。责任督学善于学习借鉴其他责任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用于指导学校工作。 

  三、创建措施 

  (一)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检查落实。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高景林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刘会高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会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慧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创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市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定期研究决策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阶段性碰头会,研究创建工作,统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政策,出台措施,督促落实。建立成员单位联系督学责任区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落实措施,共同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督学责任区每季度召开一次研讨会,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推进挂牌督导工作。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创建工作。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全市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学校均衡发展。 

  (四)建立督学责任区经费保障制度。市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督学责任区经费实施细则,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定期接受检查。 

  (五)建立市、校两级教育督导工作网络。各学校设立责任督学工作室,设立责任督学联络员,由学校分管业务的副校长担任。各督学责任区配备责任督学2-3名,负责责任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项督导工作的协调联系。全市建立市、校两级教育督导工作网络,确保教育督导工作能够有效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