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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神木市教体局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神教体发〔2020〕134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27 11:22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神木市教体局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10月10日 

 

神木市教体局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消费扶贫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升产业扶贫成效、巩固扶贫成果防止返贫的新举措。按照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健全消费扶贫工作机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意见》(陕脱贫发〔202010号)要求,深入贯彻神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神木市2020年消费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脱贫发〔202019号)全面推进市消费扶贫工作,现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稳定贫困群众增收渠道,着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动员教体局下属单位和帮扶人,扩大产品和服务消费将消费扶贫纳入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帮扶力量采购扶贫产品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直供食堂活动。市教体局组织开展贫困村农产品定向直供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教育脱贫办负责提供我市农村合作社、扶贫生产基地等农产品供货商信息,每年认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数量不低于年消费农产品总量的20%。

(二)开展定向采购活动。教体系统各级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我市贫困村开展工会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村农特产品,每年采购金额不低于本单位当年职工福利支出总额的50%。

(三)开展优先选购活动。鼓励我市有食堂的中小学、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市贫困村农特产品,优先从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聘用工勤人员。各学校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到贫困地区旅游。

(四)建立教育消费扶贫协作机制。将消费扶贫纳入教育扶贫范围,鼓励和支持我市贫困村与有食堂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供销关系。

(五)建立产销对接机制。大力开展贫困村农特产品进有食堂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有食堂的中小学、幼儿园到贫困村、扶贫生产基地对接考察、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

(六)做好高校帮扶与消费扶贫产销对接。依托“双百工程”高校帮扶机制,着力开展优质农产品进高校直通车消费扶贫活动。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设立扶贫专柜,鼓励学院积极采购我市扶贫农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积极推进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网络和广播等媒体,积极宣传消费扶贫政策及活动,发布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信息,及时总结和推广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教体局要将消费扶贫作为扶贫成效重要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