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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教发〔2019〕4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陕教 〔2017〕178号)、《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教育督导室、榆林市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教发〔2017〕111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标志。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从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和维护贫困家庭学生根本利益的高度,认识新形势下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留守儿童、单亲家庭)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教育督导室、基教办、财务办、扶贫办、综合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办(联系电话为:0912-8333834)。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统筹制定规划,完善保障机制和考核机制,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依法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不辍学、不流失,实现控辍目标。

四、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1、 广泛宣传,依法控辍

各学校要联合当地政府部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广泛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和家庭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

2、加强监管,制度控辍

——请假审批制。实行学生请假审批制度。学校要实行学生到校点名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早午分别点名。教师上课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在学生考勤册记录迟到和缺勤学生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原因并及时告知其家长。自习课由班主任考勤。学生请假须征得其家长同意,两天内班主任批;三天至一周班主任审核,德育处审批;一周以上分管副校长审批,德育处备案。学生请假要履行书面手续,请假手续班主任留存。因病休学须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履行手续。

——报告制。各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未到校生要及时追踪去向、追查原因;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台账制。各义务教育学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信息底数要摸准确,尤其是在外就读学生,要明晰去向、佐证有力。目前已辍学的,要依法依规想尽一切办法动员入学,确保零辍学。

——月报制。自2019年3月起,控辍保学工作实行月报制。各义务教育学校每月20日前要向市教育局基教办上报相关情况(报送内容见附件1、附件2),无辍学情况实行零报告制。

3、提升水平,质量控辍

各校要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理负担,消除学生厌学的心理障碍。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乡村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的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各教育联合体要加强对本联合体内的小规模的指导管理,充公发挥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确保中小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4、落实资助,扶贫控辍

加强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落实义务教育“五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家庭资助政策,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各校要针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5、强化师德,情感控辍

各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要把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

6、依托系统,规范管理

各学校要维护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范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借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学校对学生变动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变动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各学校每学期要对辖区内学生的变动情况也要进行统计,并进行分析,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和已辍学、小学毕业后未升入初中的学生要及时跟踪调查,了解其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认真做好家访和已流失学生的劝返动员工作。

7、完善网格,健全机制

进一步完善“教育局与各学校、挂牌督学与学校、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班主任(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控辍网格体系,层层签订包保责任书,明确校长为学校“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 “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做到“四早”(早清查、早汇报、早家访、早劝学)、“六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执行到位),努力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零辍学。

8、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教育局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并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时、不定时地开展专项督查,对“控辍保学”做得好的学校,一要通报表扬,二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市进行推广。同时,对因领导不力、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造成辍学影响脱贫攻坚大局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神木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