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教发〔2016〕68号
关于开展公办幼儿园目标任务考核及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神木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办幼儿园2016年目标任务书>的通知》(神教发[2016]28号)和《关于对全县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工作的通知》(神教发[2015]49)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公办幼儿园本学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检)时间
2016年6月27日—7月6日
二、考核(年检)内容
对照《公办幼儿园2016年目标任务书》及《神木县民办幼儿园年检评分细则(试行)》逐条进行考核。
三、考核(年检)程序
1、召开汇报会。汇报要求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由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动员,园长就本学期(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2、民主测评。由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对园长的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3、考察核实。通过核实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幼儿园本学期(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组划
公办幼儿园考核乡镇组
组长:贺彦标
成员:宋昆 李艳 闫明霞
考核幼儿园:店塔幼儿园、孙家岔幼儿园、大柳塔一幼、大柳塔二幼、大柳塔三幼、李家畔幼儿园、中鸡幼儿园、尔林兔幼儿园、锦界一幼、大保当一幼。
公办幼儿园考核城区组
组长:牛凤生
成员:郝力平 张建平 刘建
考核幼儿园:一幼、二幼、三幼、四幼、五幼、六幼、七幼、八幼、九幼、十幼、十一幼、十二幼、恒源首府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年检组
组长:各联合体组长
成员:各联合体副组长及引领幼儿园其他领导(每组不得少于4人)
年检幼儿园:各幼教发展联合体内所有民办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年检)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做好配合工作,以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考核,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各考核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真实、客观。严格执行县上下乡有关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神木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