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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神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神政办发〔2019〕65号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4 15:1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职业技术学院,大柳塔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

《神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神木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17日

神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139号)和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深化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的重要形式,是拓宽育人渠道、综合育人的有效途径。通过研学旅行,进一步拓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从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个维度,让学生全面发展,通过集体组织、集体生活的方式,校外教育和校内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手段,实现立德树人,实践育人的教育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教育性原则。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方案,确保每次活动立意高、目的明,注重知识性、系统性、科学性和趣味性,实现研学课程化。

(二)坚持安全性原则。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前,对目标地点进行认真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交通、饮食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生数量,针对活动内容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三)坚持规范性原则。研学旅行活动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准入的、信誉良好且有研学旅行经验的旅行社承办,签订研学旅行合同,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自愿者参与全程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研学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四)坚持协同性原则。研学旅行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单位一定要统筹协作,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享资源。

(五)坚持全员性原则。活动面向全体学生,设计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每一名学生都能参与到研学旅行活动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建档立卡的学生,给予费用减免等特殊照顾。学校领导老师共同参与活动,鼓励家长志愿者积极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精神主题,依托本地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传承红色革命精神,推动革命文化教育普及,进一步传承具有时代特色的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艰苦奋斗精神和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二)围绕民俗文化,人文历史主题,依托陕北民俗文化大观园等研学教育基地,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黄土文化历史的研学旅行课程,进一步彰显陕北黄土文化魅力,培养学生感知历史,争做新时代接班人。

(三)围绕科技兴国,创新发展主题,依托本地现有资源,开发增强中小学生科技文明创新发展的研学教育课程,了解我市丰富资源种类科技产业模式繁荣经济发展形式。

(四)围绕知法、守法、学法、护法主题,依托本地资源,开发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社会实践的研学课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实独生生活能力,使他们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养成认真学法,从而知法、懂法,进而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怀。

四、组织保障

设立以主管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负责研学工作规划、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导推进研学旅行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任,具体负责研学旅行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明确政策要求;制定相关落实文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课程计划,列入督导项目,形成工作常态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相关督导检查,汇总情况、上报信息、定期通报,确保研学旅行工作顺利完成。

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负责将研学旅行纳入常态业务管理,指导旅游相关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减免场馆、景区、景点门票政策,做好研学旅行服务、接待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舶等交通工具,排查研学旅行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研学旅行工作提供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财政局:负责安排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专项经费,逐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公安局:负责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保障研学旅行过程中食品安全。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研学旅行人员生命健康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做好研学旅行目的地医疗站点的督工作,必要时应设立驻点医疗站点。

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研学旅行安全计划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保障研学旅行工作安全进行。

、实施流程

(一)活动准备中小学校要成立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制定研学旅行工作计划,落实安全保障方案,召开家长座谈会、师生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二)考察调研研学活动前必须通过实地考察调研,确定研学旅行目标地及方案。

(三)制定计划各中小学校制定详细的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活动目标、行程安排、活动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人员分组等,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四)申请程序学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教育需求制定研学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交由神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教育和体育局报批,并向联席会议各部门报备。

)总结评价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组织参加活动的学生做好活动总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交流,并将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工作要求

(一)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市教育和体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把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和学生学习有机结合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课程需求,制定相应的研学教育课程计划。

(二)强化研学旅行育人功能。中小学校要将研学旅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突出研学旅行育人功能,精心设计研学旅行活动计划和方案,发挥研学旅行与学校课程不同的育人作用,做到立意高远、目的明确、活动生动、学生自主、学习有效,避免只旅不学只学不旅现象。

(三)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各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计划并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备案,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或召开家长会、手机客户端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

(四)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捐赠、公益性活动等形式支持开展研学旅行。

(五)建立安全责任体系。要制定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相关部门要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投保信息和应急预案等。学校要做好研学旅行的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购买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