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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28 17:32
神人社答复函〔2022〕9号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类 别:A类

签发人:苏永华


王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我局在毕业生接收报到期间,以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宣传我市就业政策,帮助毕业生认清形势,进行正确评价,做出客观定位,引导他们转变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导向,降低就业期望值,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理念,积极鼓励毕业生深入基层,俯下身子扎根农村,丰富农村产业结构,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优化就业环境,搞好就业服务。定期对重点部门、企业进行调查走访,掌握人才需求情况,提高就业介绍的针对性。依托市镇两级创业中心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扎实做好创业服务、政策咨询、政务服务等服务,提升大学生在涉农领域的创业能力,并积极落实创业资金扶持工作,今年以来为15家各类市场主体发放创业贷款290万元,为13家个体经营户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6.5万元。另一方面,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借助就业服务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微信平台等服务载体,畅通职业介绍服务渠道。

三、加大就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针对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技能薄弱的问题,积极开展面向毕业生的就业前培训。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增强就业能力。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加强对就业见习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就业见习能力,积极落实见习补贴,通过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今年以来我局累计为24家企业安排132名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与就业见习活动。

下一步,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我们将探索成立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引领,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等多个部门和各镇街配合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体系,有效发挥涉农人才工作统筹组织作用,在拓展人才开发方式、提升人才平台建设、深化人才精准培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局面。

以上,我们对你的提案的答复意见,如有不当之处,请予以指正。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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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