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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25 10:11



 别:

A

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

签发人:

白永清

                                                   神发改科技函〔2021174

王爱民、郭保林、贾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已于2020年10月29日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神发〔2020〕35 号)。意见从降低民营企业税费和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创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六个方面30条细则,详细制定了解决民营企业运行成本高、融资难等困难,支持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减免、奖励、扶持政策。

同时,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聚焦纾解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建立首席服务官、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机制,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的解决,力求打造“办事不求人”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0年入选全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县市十强(第9位),营商环境排名位居全国百强县第89位,综合考评居榆林市第1位。

人才培育方面,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启动实施企业人才提升工程,计划每年从全市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中择优选派经营管理者到知名高校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鼓励民营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民营企业通过公开招聘或选聘形式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高级工程师)每人每年分别给予3万和5万元安家补贴,连续补助三年。引进符合我市优先发展产业方向的高级技术人才,分层次给予购(租)房补贴,上年度工资薪酬总收入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经认定按上年工资薪酬总收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对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社会影响好的优秀企业家,鼓励其入党,参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激发企业家的归属感、荣誉感和使命感。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把营商意识、营商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实化于效、量化于果,努力建设全省乃至全国行政审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佳、营商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使经济社会更富活力、更显魅力、更具实力,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作出更有力的保障!

(联系人:蔡鹏涛 , 电话:15929127649)

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