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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神木县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2-22 17:50

案由:

随着我县高层住宅、商务楼宇数量的快速增长,电梯成为主要的高楼运输载体。虽然我国一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规范电梯的生产、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测、监管等环节,但由于宏观法规与具体操作之间的差异性,管理者和使用者素质的不同意等因素,使住宅电梯的安全管理尚不到位,时有各种隐患问题存在。

从全县住宅电梯管理维护的总体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电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使用电梯的单位管理混乱,未配备电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或电梯管理人员未经法定培训就持上岗证,电梯日常维保报险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措施缺失;二是电梯运行费用得不到保障,由于我县尚未出台统一的电梯维保收费标准,许多小区并未建立足够的电梯修理基金,现有商品房电梯维修基金也不足以满足每15年更换一次的需求;三是电梯维保质量亟待提高,由于维护人员数量不足、维保单位资质参差不齐,住宅电梯大多数达不到“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要求,以抢修代替维保的情况屡见不鲜;四是电梯使用者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一些住宅小区的电梯使用者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电梯超载运行、轿厢碰撞变形、丢弃垃圾、违规操作等情况十分严重。

建议、办法和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有效保障群众生产和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参照食品或燃气安全监管模式,由政府牵头、公安、质监、安监、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多个行政部门参与,成立电梯安全委员会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全面加强住宅电梯质量、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力度。

2.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进一步落实“五位一体”安全责任模式,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日常维保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电梯有使用登记证、能定期检查和维保,专(兼)职电梯管理人员能持证上岗。开辟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受检结果,及时曝光不合格单位和超期设备。

3.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推行动态分类监管,简历住宅电梯四级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引入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快建立电梯信息化监管系统,提供并单向开放新安装电梯的标准安全信号接口,形成同县电梯安全信息数据传输网络。

4.注重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生产、使用、运维单位的培训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制定完善电梯应急预案,加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力举办各类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陷技能,引导群众正确使用和爱护电梯,营造正确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