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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神木县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2-02 17:45

案由: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住宅小区日渐增多,当前我县正在打造旅游文明城市,县城形象至关重要,但从目前情况看,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物管相关部门职责不清,协调管理机制未形成。如: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存在矛盾时,相关部门因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物业管理企业专业性不够,整体经营水平不高。目前神木物业管理企业服务项目单一,大多只负责垃圾清运、门房保安、打扫卫生,与物业管理的标准和居民需求相差甚远。服务水平不高,收费却不低。

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居民普遍维权意识淡薄。有的小区尽管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没有形成和发挥业主与物业之间桥梁与纽带作用,服务质量和监管不到位。

建议、办法和要求:

理顺管理体系,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综合性系统服务工程,需要多个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系,要明确房管、规划建设、工商、物价、环卫、社区居委会对小区的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监管措施,明确无关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物业与业主多方面多次数沟通,以此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建立竞争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比如制定物业招投标评标细则,规范招标行为,进行小区评优等,逐步让物业管理企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增强自治意识,真正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维修基金管理制度。要明确并简化维修基金使用申报、审批、管理的程序。确保专项维修资金既安全又快捷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