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1、大力争取上级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按照规划,分区域、分条块逐步实施整体或部分改造,彻底解决棚户区给排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问题,提升城市功能。
2、分类分批实施整体搬迁,推进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采取政府集中购买在建或已建成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库存压力。
3、棚户区改造要与当地住房保障政策相结合,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通过共有产权或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房。
4、对于已搬迁的地方实施生态治理,整体规划,也可作城市道路扩展用地或绿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