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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神木县公证收费标准的建议

来源:神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09 15:27

一、目前现状:

1、公证收费情况,

1.1 民生方面:公证联系到千家万户,无论是婚姻中存在的各种公证行为,如房屋公证、婚前婚后财产公证等,还是民间借贷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公证行为,如借贷合同公证等,都离不开公证收费;

1.2 企业发展方面:一个企业正常运行过程中,少不了贷款融资、股权变更、公司注册等公证收费。

1.3 创业就业方面:创业就业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公证收费;

2、公证费用高导致的不良影响:

2.1 民生方面:群众办事成本高,增加了生活压力,导致有些百姓逃避公证,阻碍市场经济发展;

2.2 企业发展方面:高额的公证费用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的负担,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2.3 创业就业方面:给大批创业就业的人员产生了不必要的负担,影响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同时影响就业问题解决;

神木县公证费用最终上交至神木县财政局,而县财政局又花费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发展以及民生问题。

二、提出建议:

1、建议公证服务费用降至最低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公证费收费规定》和《公证费收费标准表》);

2、建议推行以项目收费标准:10元——1000元不等,单笔公证费用控制在100-1000元;

3、建议对弱势群体:如残疾人、贫困户等,减免公证费用;

4、建议对初创企业减免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