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390106
传真:0912-8332865
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二号风井及附属工程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孙家岔镇 | 神木狼窝渠矿业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因狼窝渠煤矿二水平(3-1煤)开采已接近尾声,为了满足矿井水平开采接续需求,需新建二号风井及附属设施,满足三水平开采通风需求。项目在狼窝渠煤矿现有工业场地内北侧新建设进、回风立井各 1 座,配套建设通风系统和供热系统地面建构筑物,其中,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机房、配电室,进风立井井口房,供热系统主要是进风立井空气加热室,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煤矿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4655.41万元,环保投资13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91%。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