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390106
传真:0912-8332865
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神木市店塔镇乌兰木伦河板定梁段防洪工程 | 陕西省神木市乌兰木伦河店塔镇板定梁村 | 神木市水利局 | 陕西智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工程治理河段全长 2303m,新建河道右侧护岸 2303m,采用混凝土护脚,护坡坡比 1:2,坡面采用 0.15m 厚砂砾石垫层+0.3m 厚格宾护坡,缝隙填充覆土和草籽。堤顶设有防汛抢险道路 2303m,路宽 4m,人工夯实基础,面层采用砂砾石 0.2m,并设 2%横向坡、由路边向河边倾斜。在工程沿岸桩号S1+081和S2+213设2处C25 钢筋混凝土结构箱涵。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