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390106
传真:0912-8332865
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陕西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扩建 2#库房项目 |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锦界工业园区锦民路陕西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厂内库房预留地 | 陕西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 | 榆林市优悦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在厂区预留场地内扩建一座危废库房(2#库房),危废库房总占地面积 1800m 2 ,用于应对现有危废库房废脱硝催化剂收储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在不改变生产规模的前提下,当现有库房周转不畅时启用 2#库房的危废储存功能。 |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