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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关于中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390106

传真:0912-8332865

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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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中鸡镇区

神木市中鸡镇人民政府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厂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处理规模增至1000m3/d,二期建设完成后处理规模达到2000m3/d,一期工程扩建完成后,现有污水处理构筑物进行停运。本次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二期工程进行另行评价,一期工程采用“AAOA+MBR工艺+次氯酸钠消毒”工艺,一期工程主要新建膜车间、格栅间、在线监测间、调节池、收集池等设施,原有构筑物办公楼、卫生间、污泥压滤车间、格栅改造后使用。同时项目建设污水管网共1398米,出水主要指标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级标准,出水全部回用,其中400m3/d用于市政环卫用水,200m3/d用于水景公园(规划中)用水,400m3/d用于周边洗煤厂生产用水。项目冬季采用市政供暖。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鸡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