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环境保护 / 环境评价 / 正文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关于对神木市飞宏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泥、煤矸石再利用(煤泥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8390106

传真:0912-8332865

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神木市飞宏能源有限公司 30 万吨/年煤泥、煤矸石再利用(煤泥烘干)项目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神木镇西沟办事处上榆树峁工业集中区

神木市飞宏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 30 万吨/年煤泥、煤矸石洗选综合利用生产线及附属设施等,项目以煤泥、煤矸石为原料,利用干扰床分选工艺技术提取精煤,年产精煤 8.25 万吨。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约 56.2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 14.05%。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神木县飞宏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泥、煤矸石再利用(煤泥烘干)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