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0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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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神木市滨河新区杨业大街17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
邮编:719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1 | 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放空天然气回收利用项目(异地搬迁) | 榆林市神木市尔林兔镇前尔林兔村 | 神木市豫晋加汽有限公司天然气液化气分公司 | 西安庆春泽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7日 | 报告书 |